新浪财经

园林股份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 涉案未付工程款约8772万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10.23%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关注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联合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就与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获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进入一审开庭审理阶段。本次涉案未付工程款本金达8772.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23%。

据公告披露,案涉工程为颍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南湖历史文化景区工程第一标段,早在2018年11月26日,园林股份、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便与被告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被告需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支付对应工程款,工程结算后付款比例付至97%,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剩余尾款。后续原告方已按约完成全部工程义务,项目分别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阶段工程竣工验收、2022年1月4日完成整体竣工验收,2024年1月4日工程质保期已届满。原告方早已提交完整结算资料,但被告迟迟未完成审定,经核算案涉工程总结算价为2.9亿元,截至起诉之日原告方仅收到2.02亿元工程款,剩余8772.11万元款项经多次催告仍未支付,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本次诉讼。

本次诉讼的具体相关核心信息如下:

项目 详情
起诉时间 2026年9月29日
受理通知书送达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受理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案件当前阶段 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主体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主体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涉案未付工程款本金 87721145.25元
暂计逾期利息 8011979.01元
暂合计诉讼主张金额 95733124.26元

园林股份提出的诉讼请求除要求被告支付上述工程款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外,还请求确认原告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要求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

园林股份方面表示,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不能确定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实际影响将以法院判决结果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会计处理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跟进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