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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伦电气发布公告拟修订《公司章程》 适配监管新规优化公司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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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浙江欧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欧伦电气,证券代码:920081)发布编号为2026-097的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监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系统性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匹配现行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上市监管要求,理顺内部治理权责边界、优化各项经营事务的审议流程,强化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推动公司治理体系更加规范高效。本次修订共涉及十余项核心条款,覆盖股份规则、财务资助、交易审批、股东权利、董事会秘书权责等多个关键治理维度,具体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原规定核心内容 修订后核心内容
第十条载明“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删除“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相关表述,保留股东与公司责任承担的相关约定
第二十二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他人获取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条款,表述表述存在不统一的用字差异 统一条款表述用字,将“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规范调整为“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表述更严谨合规
第二十五条在列举六大类允许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后,额外附加“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的约束条款 删除该额外附加条款,完全匹配现行监管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标准表述要求
第二十九条约定“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将“质押权”规范修改为“质权”,表述与《民法典》物权编相关法律术语保持一致
第四十八条对外投资定义中将“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列为排除项,且未在“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范畴后补充“动力”相关表述 调整对外投资排除项,删除“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内容,同时在“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后补充“动力”表述,完善交易定义的覆盖范围
原有涉及交易金额阈值的条款中,额外单列“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第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内容 删除该单列补充条款,相关财务资助的计量规则整合纳入其他对应专项条款中统一规范
第四十九条明确禁止公司为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类财务资助,无例外情形约定 新增例外规则:允许向符合条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前提是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且该事项需经全部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第五十七条中“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前额外增加限定词“有权”,表述略显冗余 删除冗余限定词,将表述调整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表述更顺畅严谨
第六十四条股东会通知条款专门提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删除该专项约定,将“全体普通股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简化为“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表述更精简规范
第六十八条将有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范围限定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股东或其代理人” 简化表述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统一股东参会权利的覆盖范围
第八十六条逐条罗列六大类需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的重大事项清单 整合简化相关表述,明确“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无需单独列示事项明细
第一百一十六条分场景零散约定各类交易的审批权限,规则排布较为分散 重新梳理交易审批规则框架,将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外的通用交易事项单独归类明确审批标准,新增明确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关部分交易可豁免适用部分审议程序的约定,关联交易审批规则表述更贴合北交所现行监管要求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决策的条款未明确决策原则相关表述 补充“遵守有利于公司科学决策和快速响应、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原则下”的前置约束,进一步规范董事长的授权行权边界
第一百五十二条仅简单约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解聘,仅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基础事务 大幅扩充董事会秘书权责范围,明确其直接由董事会聘任解聘,新增信息披露制度搭建、定期报告编制督促、内幕信息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监管沟通等十三项细化履职要求,强化董秘岗位的合规管理职责

欧伦电气同时披露,除上述列明的修订内容之外,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本次修订未涉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将相关修订文件列为后续股东大会的专项审议议案,待履行完法定决策程序后将及时完成工商备案等后续工作。本次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内部治理规则将全面适配最新资本市场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夯实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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