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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仁孝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南京海事局罚款两千元 内河航行合规需严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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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贾仁孝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此次违规航行行为违反了内河航行安全的相关管理要求,相关处罚决定已完成公示流程,将对涉事当事人的内河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贾仁孝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50589-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4*******8773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1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涉事主体为贾仁孝,其违法行为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5058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424*******8773,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航行违规处罚信息,也进一步提醒内河航行相关参与者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自然人贾仁孝作出的2000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内河航行未遵守航路规则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层面变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影响,仅为内河海事合规监管的常规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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