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后建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安庆海事局罚款2000元 海事部门严打内河航行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后建因涉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安庆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涉事主体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罚款缴纳,相关海事安全操作不合规行为也将被纳入对应监管记录。
本次处罚针对内河船舶航行中的关键安全设备合规性问题作出处置,也为相关内河航运从业者敲响了规范操作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保障航行安全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后建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9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7*******03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张后建的违法情形,其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96-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7*******0316,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此次处罚是海事监管部门针对内河航行船舶关键安全设备合规性开展的常态化监管执法举措,旨在督促航运相关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内河通航环境的有序与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后建成立日期2005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张后建,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丰县师寨镇史小桥市场。
点评分析
本次安庆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作出的2000元罚款,是针对船舶AIS系统违规的常规监管处置,严格契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该处罚警示航运相关主体需规范维护船舶导航识别系统,及时报备故障,避免同类合规疏漏,助力内河航运航行安全秩序的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