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昌汇运贸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达标被防城港海事局罚款4万 海事配员合规红线需严守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昌汇运贸有限公司因旗下相关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防城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涉事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1日正式出具,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领域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船舶通航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昌汇运贸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3542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32020080-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沿海2026)第29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防城港海事局 |
本次防城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安徽昌汇运贸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该公司所属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配置未达到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相关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32020080-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3542,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沿海2026)第29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三项法规条文,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防城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海事领域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航运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海上安全配员等核心合规要求,筑牢海上通航作业的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昌汇运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孙唯实,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陶辛镇十连集镇。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孙瑜 | 90% | 180 | 2019-07-01 | 2019-07-24 |
| 2 | 梁庆法 | 10% | 20 | 2013-06-13 | 2008-12-09 |
事件点评
此次安徽昌汇运贸因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要求被防城港海事局罚款4万元,是监管端对海上航行安全合规的常态化警示。该处罚督促公司补齐配员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也为航运类企业明确了新版海事安全规则的执行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