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冲因未依规制定航次计划未保障船舶船员适航被宁波海事局罚款4700元 涉船员履职合规红线需警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小冲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海事管理法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本次处罚严格遵照海事领域现行法规开展,所有处罚流程均符合海事行政执法规范,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在官方公示渠道向社会公开,保障海事从业主体及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小冲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4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10*******137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宁波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李小冲,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按规定制定航次计划,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4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210*******1378,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宁波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船舶船长需严格落实航行安全主体责任,依规制定航次计划,切实保障船舶与船员开航时的适航、适任状态,防范各类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小冲成立日期2023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李小冲,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社旗县陌陂镇黑土流村王贵臣。
点评分析
本次海事局对涉事船员李小冲的处罚,仅针对其个人未依规制定航次计划、未保障船舶及船员开航时适航适任的违规行为,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合规及信用记录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该处罚也为航运企业敲响合规警钟,督促其强化船员操作规范培训,规避同类航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