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观察丨如何看待光伏技术出口管控、行业规范调整?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中国能源新闻网记者杜敏
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进行修订,形成《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6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同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技术。其中,光伏领域包括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相关12项技术,技术管理范围也包含承载相关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
一内一外,两项政策,将对我国光伏行业发展产生哪些影响?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两项政策属于内外协同的政策组合,对于推动我国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我国光伏产业全球领先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对内:提高规范门槛,加速落后产能出清
《征求意见稿》坚持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导向和“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不变,但在2024年大幅提高门槛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技术指标、能耗水耗与环保要求。
从具体指标看,政策导向十分明确。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删除 p 型电池指标条目,转向n型技术路线,新建项目效率门槛显著高于存量水平。
以n型TOPCon(高效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n型HJT电池、n型XBC(高效背接触)电池为例,《征求意见稿》明确,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5.3%、25.3%和25.6%,而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则分别要求不低于26.2%、26.0%和26.6%。同时,在电耗方面,现有n型晶硅电池项目平均综合电耗小于4.5万千瓦时/兆瓦峰值,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小于3.5万千瓦时/兆瓦峰值。
林伯强分析:“对内来看,《征求意见稿》主要目标是提高发展质量,推动技术路线向高效方向转型,淘汰落后产能。具体而言,通过提高行业规范的效率等门槛,引导企业从p型低效路线转向n型高效路线。门槛提高后,行业可能经历一个出清过程,这有助于解决当前落后产能过剩的问题,推动国内光伏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低碳转型。”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目的就是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对外:设立出口门槛,防范关键技术外流
《目录》对除组件外的多晶硅、硅片、电池等3个环节均设立禁止与限制出口,同时将相关设备纳入管理。林伯强分析:“这实质上是通过设立技术门槛,避免关键技术外流,对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目录》,单线三氯氢硅产能大于等于25万吨/年的冷氢化流化床工艺、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等5项被列为禁止出口;单线产能大于等于3万吨/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TOPCon、XBC晶硅电池制备技术等7项被列为限制出口。
对于此时发布《目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解释:“中国参考国际通行做法,依法实施必要的管理,既防范技术失控和不当扩散风险,也保障正常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推动科技向上向善、安全可控、造福人类。近年来,光伏技术在航天、国防、无人装备、高安全等级基础设施等敏感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光伏技术出口可能引致的国家安全风险不断上升,有必要及时适度实施监管。”
记者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了解到,部分海外国家制定了光伏产业本地化政策,并持续通过贸易壁垒政策保护本土制造业发展,推动了海外光伏产能的快速扩张,使我国光伏产业面临的海外竞争加剧;此外,针对我国光伏企业的海外产业布局,部分国家明确要求外资企业建厂须进行核心工艺共享与转让,且不得控股,加剧了我国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
林伯强表示:“从宏观角度看,此举可避免关键工艺快速流出、催生海外独立产能。因此,政策核心在于保护国内光伏设备产业链的技术优势,形成对外技术门槛。”
光伏关键技术的出口往往伴随光伏产线的出口、安装、调试、改良和升级而发生。商务部指出,出口经营者从事上述活动的,应按规定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并凭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手续。
厘清政策边界同样重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次技术出口管控不是禁止出口。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支持绿色技术共享。此次列管技术范围有限,其他未达到管控指标的技术仍可自由出口。公告中列明少量光伏关键设备,仅针对承载达到管控指标技术的情形。未列明的其他光伏设备,原则上不适用本公告要求。
对于两项政策的整体影响,林伯强强调,光伏组件成品出口基本不受影响,政策重点在于国内淘汰落后产能、国外设立技术门槛,主要针对技术层面而非成品贸易。
责任编辑: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