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因船舶污染物作业记录不实被杨浦海事局罚款300元 海事部门严打船舶违规记录污染作业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龙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杨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刘龙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1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将被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记录,对当事人后续相关海事作业的合规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刘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3*******5612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107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刘龙,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1077-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03*******5612,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杨浦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龙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刘龙,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泗县黄圩镇华新村魏李庄。
综合点评
本次杨浦海事局对个人刘龙作出的3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有毒液体及垃圾处理作业,属于内河船舶防污染领域的轻微合规警示。该处罚未涉及企业主体,对相关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几乎无实质负面影响,更多是海事监管端强化内河船舶污染防控合规意识的常规监管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