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胜伟因违规占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被汕尾海事局罚款200元 海事部门严管海上通信秩序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余胜伟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汕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余胜伟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存在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内容的行为,违反了2026版相关海事管理规定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余胜伟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其相关海事作业资质核验、后续海上通信相关岗位从业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被处罚人名称 | 余胜伟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6201001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15*******2175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汕尾海事局 |
本次汕尾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余胜伟,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6201001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5*******2175,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汕尾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所有涉海通信相关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规定,保障海上通信渠道的值守畅通,共同维护海上航行作业的安全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余胜伟成立日期2013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余胜伟,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童前村茗坑11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汕尾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余胜伟作出200元罚款,是严格落地《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具象执法案例。该案以较低额度的人性化处罚兼顾合规要求与教育目的,向海事通信相关从业者明确了值守合规红线,有助于强化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链路的规范性,警示涉事岗位人员严守频道值守要求,避免无关内容占用应急通信资源,为辖区海上航行安全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