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中国经验及其世界意义
人民日报
2026年6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发布,这是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实践吸引着世界目光。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六十三届会议期间,多位中外专家齐聚日内瓦,聚焦中国第五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深入探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中国经验及其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启示意义。5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接续制定和实施,集中体现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为世界观察和理解中国如何将人权保障承诺转化为人权治理实践,进而转化为人权治理效能,提供了一个独特而可靠的窗口。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中国经验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仅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国家规划文件,也是系统推进人权保障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立足本国国情、聚焦民生实效,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经验。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理念上,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将人权保障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彻底摒弃脱离现实、空洞抽象的人权认知,通过接续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断推动人权理论和实践创新。实践上,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诉求,持续在脱贫攻坚、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深耕实干,稳步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如期完成多期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转化为可感知的民生保障实效,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始终坚持科学规划、行动导向。当前,中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变乱交织的国际环境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强,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催生新的权利需求。规划上,中国始终坚持前瞻谋划、循序渐进,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全面总结往期行动计划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研判新形势下人权保障的新需求、新任务,积极引导新兴人权领域健康发展。实施上,坚持务实的行动导向,将宏观人权发展目标细化为可量化、可评估的具体任务指标,明确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为开展人权保障工作提供清晰的行动遵循。同时,完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实施与监督,全方位、多层次保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落实,组织开展阶段性调研和评估,加强形势跟踪、风险研判和经验交流。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始终坚持平等发展、普惠共享。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中国坚持人权主体的广泛性,注重在普遍保障中回应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纳入各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通过专项措施与制度安排给予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不断拓展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规模与覆盖范围;同时统筹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保障各民族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经过5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持续推进,全体公民的各项权益得到普惠保障,保障层次稳步提升,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每一个人。
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世界启示
从比较的视野看,中国接续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普遍意义日益凸显。它将人权普遍性原则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为推进国内人权保障事业和破解全球人权治理困境提供了中国智慧。
人权行动重于人权承诺。衡量一国人权事业的实际成效,不在于作出了何种人权承诺、人权承诺的声音有多大,而在于人权承诺能否稳定、持续地实现,转化为人权实效。放眼全球,这种将人权承诺持续付诸实践的确定性,这种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可预期性并非普遍地存在,反而是当前全球人权治理中较为稀缺的制度产品。中国不仅接续制定和实施5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还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相衔接,凝聚政治共识、社会共识,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推进人权保障事业。
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推进人权事业。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必须结合具体国情提升人权保障水平。一方面,中国政府接续实施了多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中国人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另一方面,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具备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和有利条件,人民期待更高质量的发展和更加全面的人权保障。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实践中,中国坚持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本国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为全球人权治理妥善处理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前,一些国家热衷于在国际社会充当“人权卫士”或“教师爷”,在人权问题上动辄对其他国家说三道四、指手画脚,却对本国国内日趋恶化的人权问题视而不见。他们不仅不去认真思考该如何改善国内人权保障状况,反而试图通过对外战争、“颜色革命”、经贸摩擦等手段转移国内矛盾、推卸发展责任。这非但没有改善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人权状况,反而给相关国家或地区带来深重的人权或人道主义灾难。中国以科学规划、接续实施、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注入难得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发展经验,为全球人权治理贡献了实实在在的公共产品。
(作者为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