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根据《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黑龙江省江铁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多种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存续方吸收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就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特此予以公告。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文丽 联系电话:13804515877
黑龙江省江铁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