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合规者得利”,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近期,甲醛白菜、猪肉抗生素超标、幼儿园食物中毒等事件接连引发关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现行法律自2015年全面修订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系统性修改。修订颇具针对性:网络食品经营首次系统入法、新增专节,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至法律层级,智慧监管成为法定义务,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对故意违法、后果严重的责任人员可处罚款、失信惩戒乃至终身禁业。
法律补强之外,更需从源头破解深层次矛盾。传统监管手段较多依托终端抽检与事后处置,但不少食品安全隐患在进入流通终端前就已形成:农用地污染、投入品使用不规范、加工环节卫生失控,或贮存不达标、冷链断链、交接记录缺失。很多食品安全隐患萌发于生产环节,若监管只盯终端末梢,难免治标不治本。
强化产业链整体视角,关键在于建立科学的利益激励机制。现实中,生产者常陷入“利润最薄、风险最大、成本最高”的困境。以网购蛋糕类“幽灵外卖”为例,实际制作者仅拿到两成货款,却承担着最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奶业等产业链中,上游养殖端的利润空间也被渠道与加工环节严重压缩。当生产端缺乏保障食品安全的资金能力,压缩成本、以次充好便会成为无奈选择,安全隐患随之埋下。
因此,食品监管要强化正向激励,落实“合规者得利”,从源头、全链条激发各环节守法合规的内生动力。如果合规只意味着成本,经营者就会在低价竞争中将安全投入视作可削减开支;只有做到风险责任与收益分配相匹配,合规才能真正落地。
落实“合规者得利”,关键是推动合规从单纯成本项转变为可兑现的经济优势,让守信主体在监管成本、融资能力、市场机会、产业链话语权上切实获得回报。监管层面,让合规者“轻装上阵”,不必为自证守法反复承担时间与核验成本;融资层面,推动“合规”“信用”转化为可定价的资产。常熟探索的“食安保险+明厨亮灶+金融保障”模式,将后厨合规表现与银行贷款额度挂钩,形成良性循环。
落实“合规者得利”,需将合规水平与产业政策支持挂钩,让合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而非被低价违规者挤出。上游企业和农户若赚不到合理收益,就难以持续投入食品安全保障。可行路径包括:通过保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联农带农机制稳定生产端收益;依托“基地到餐桌”直供模式压缩中间环节,建立品质溯源与价格联动机制;引导“链主”企业发挥议价能力,以合理价格补偿鼓励上游规范经营,推动供应链思维转向“共赢链”理念。
全链条监管是底线,利益链多方共赢才是长效保障。当监管减负、融资支持、市场溢价、产业链带动等红利同步兑现,食品安全合规便会从经营主体被动履行的法定义务,转变为主动选择,为全链条食品安全治理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