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劭晖投资有限公司减资,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减少至5,000万元。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2.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加快推进公司向新质生产力产业转型,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表决;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及交易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为加快推进公司向新质生产力产业转型,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近日与国科光芯(海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科光芯”)及其创始股东刘敬伟、李铮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向国科光芯增资人民币1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国科光芯5.3659%股份。此外,公司与国科光芯、中乾高新技术投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乾高新”)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合作设立锦舜光子(四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作公司”)开展新型数通光模块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20%。合作公司拟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雷达(非军用)及配套设备、电子元器件、传感器、半导体组件、显示器件、机器人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合作公司名称及相关信息最终以各方协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合作公司存续期间,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有权按约定收购国科光芯和中乾高新所持有合作公司的合计31%股权,以确保公司取得合作公司的控股权。
国科光芯是一家集材料工艺、芯片设计、集成封装、光电子器件、应用算法、系统集成等综合能力于一体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开发出400G/800G/1.6T数通硅光芯片、激光雷达、基于芯片集成方案的OCT等产品,可应用于AI集群、高速数据中心、工业检测等领域。国科光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尚未实现盈利。上述投资是公司持续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向新质生产力产业转型,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增资协议》和《投资合作协议》均自国科光芯依其章程履行完毕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目前,前述协议尚未生效,增资款项及对应股权尚未完成交割,合作公司尚未完成注册和开展业务。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盘丽卿 会计机构负责人:骆伟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盘丽卿 会计机构负责人:骆伟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盘丽卿 会计机构负责人:骆伟明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丹丹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7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孙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3,500万元。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孙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3)。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赛富建鑫”)、北京九章云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九章云极”)成立项目公司在广东地区合作开展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业务,并与赛富建鑫、九章云极签署了《关于智算中心投资建设之合作意向协议》。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控制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因素,经审慎评估,董事会同意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事项。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7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孙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孙公司减资的议案》,基于业务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锦弘和富”)减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3,500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减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Y6AM43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骆勇
7.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芳芷一路13号舜远金融大厦1栋23层01号
9.经营范围: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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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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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锦弘和富减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收益率,不会对锦弘和富的日常运营与正常展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7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7),广东深报一本大数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广东深报一本”)和深圳市深报一本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深报一本”)有意将合计持有的深圳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本贸”“标的公司”)29.3151%股份(下称“标的股份”,其中广东深报一本持有标的公司16,434,54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2427%;深圳深报一本持有标的公司4,293,68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724%)转让给公司。有关各方就该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并于2025年7月22日签订了《意向书》。
《意向书》签订后,公司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进行了多轮磋商。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控制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因素,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购买资产事项。
交易各方前期签署的《意向书》仅为初步意向,对各方不构成约束力,各方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终止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涉及违约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质生产力产业,积极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7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与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赛富建鑫”)、北京九章云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九章云极”)成立项目公司在广东地区合作开展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业务,并与赛富建鑫、九章云极签署了《关于智算中心投资建设之合作意向协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控制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等因素,经审慎评估,董事会同意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新质生产力产业,积极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机遇,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