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香港春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线上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书》等协议,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公司为上述借贷事项提供担保,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本公告日,香港春生收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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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现实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仅存在公司或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8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41%。本次提供担保后,目前已实际使用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约12,780.74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