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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布四起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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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姜莹)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该局聚焦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现公布四起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连市金普新区某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6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金州区的某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该企业检车视频,发现该企业于2026年3月29日对车牌号为辽B6***6的双排气管车辆采用双怠速法开展排放检验,未按照《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18285—2018)附录A规定,对车辆两根排气管分别取样测量,违规采用单管单侧检测方式完成检验,并出具合格排放检验报告。

案例二: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5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调阅大连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数据发现:大连市金普新区某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4月17日对车牌号为辽B9***L的四驱车辆按照检测规范采用加载减速法开展排放检验并出具合格排放检验报告,该车辆具备加载减速法检验条件;该企业于2025年4月16日对同一车辆开展排放检验时,未开展加载减速法测试,擅自将检验方法变更为自由加速法,并出具合格排放检验报告。上述行为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规定的检验方法要求。

案例三:大连市普兰店区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5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普兰店区的某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调阅大连市机动车检测监控平台数据,查实该企业存在多项违法事实:2025年5月9日,该企业对车牌号为辽B4***D的轻型柴油货车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期间,车辆存在冒黑烟现象,检验人员未依规排查处置,为冒黑烟车辆出具合格检验报告;2025年5月26日,该企业对车牌号为辽BZ***3的轻型柴油货车开展排放检验时,通过调低车辆额定功率的方式违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2025年8月28日,该企业对车牌号为辽B0***6的汽油车开展排放检验,报告“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测结果信息”栏填报的软件标定识别码(CAL ID编码)6012767GHIJK569A,为移动源平台上公布的“网红码”,并非该受检车辆OBD真实读取数据;2025年10月16日,该企业在对车牌号为辽B5***H的汽油车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按规定应当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但其在具备检验条件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检验方法,采用双怠速法进行检测。

案例四:大连市普兰店区某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2025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普兰店区的某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并调阅大连市机动车检测监控平台数据,查实该企业存在违法事实:2025年3月27日、5月8日,该企业分别对车牌号为辽BW***1、辽BW***7的两辆轻型柴油货车开展排放检验,两车检验过程中均存在冒黑烟现象,依法应判定为检验不合格,该企业违规为冒黑烟车辆出具合格排放检验报告;2025年11月5日,该企业对车牌号为辽BW***F的轻型柴油货车开展排放检验时,采用调低车辆额定功率的方式违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以上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上述4家涉案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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