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地方性法规 补偿周期缩短至一个月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拉萨10月20日电 (记者 江飞波)西藏是中国野生动物种类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西藏自治区人大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西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若干规定》近日出台,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进一步明晰补偿标准、办理程序和经费保障,补偿周期由原来的约三个月缩短至一个月。
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尼玛卓嘎介绍,该规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起草,属于补充性地方性法规,旨在将原有政府规章中的做法固定下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补偿范围涵盖西藏行政区域内,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在办理程序上,新规调整了原先层层审核的模式,明确由县级林草部门负责核实、认定和给付,乡镇受委托受理申请并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延长申请提出时限、拓展申请方式,便利农牧民办理。补偿周期压缩至一个月。
补偿标准方面,新规综合民众诉求与财政承受能力,以西藏全区居民可支配收入、市场平均价格为计算基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在西藏2025年提高后的补偿标准基础上再提高10%。规定还推动形成“政府直接补偿+保险补偿”协同发力的机制,同步明确补偿情形、补偿方式与经费保障。此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林草等部门职责也得到进一步厘清,并强化主动预防职责。
西藏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保员次成塔青在受访时称,自己曾多次经历雪豹咬死牧民牛羊事件,也救助过被困羊圈的雪豹,高原农牧民多年来一直践行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理念,此次规定出台,这一理念将会更加深入人心。
尼玛卓嘎表示,此次立法聚焦农牧民反映集中的实际问题,通过明确责任、优化流程、调整标准,推动受灾农牧民申领有据、补偿有规、兑现有望,以法治方式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更好回应民众关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