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亿晶控股孙公司收到二审终审民事判决 需支付1260.21万元技术服务费
*ST亿晶10月21日晚间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民事判决书》,涉案核心争议围绕此前签署的气体供应服务协议履行纠纷展开,本次判决撤销了原审一审判决,明确滁州亿晶需向交易方支付合计超千万元的相关款项。
据公告披露,本次纠纷起源于2023年4月,滁州亿晶与安徽华气气体科技有限公司、滁州华气气体有限公司、江苏华中气体有限公司等主体签订《气体供应服务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后续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并诉至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滁州亿晶与滁州华气均不服判决结果,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次二审终审判决的核心内容及相关费用分担情况如下:
| 判决事项 | 具体内容 |
|---|---|
| 原审判决处理 | 撤销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2025)皖1124民初8083号民事判决 |
| 应支付款项 | 滁州亿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滁州华气技术服务费12602087.48元 |
| 发票开具要求 | 滁州亿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滁州华气开具38576473.14元液体产品费发票 |
| 诉讼请求处理 | 驳回滁州亿晶的本诉诉讼请求,驳回滁州华气的其他反诉请求 |
| 诉讼费用分担 |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77781元、一审保全费5000元、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中4870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8484元,全部由滁州亿晶负担 |
*ST亿晶方面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终审判决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后续公司将根据判决实际执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方式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及时就后续案件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