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拟变更注册资本至6.6亿元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完善治理结构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1日,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88,证券简称:嘉元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据公告披露,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源于此前“嘉元转债”的转股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此前触发“嘉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截至2026年4月1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共有12.38亿元“嘉元转债”完成转股,累计转股数量3275.8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56亿股。后续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2.04亿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达6.60亿股。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5990.73万股,注册资本拟从4.26亿元变更为6.60亿元。
本次同步推进的公司章程修订,一方面是匹配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治理架构调整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联席总裁岗位,另一方面也是结合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则要求,对原有章程条款进行系统性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本次章程核心修订涉及注册资本表述、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控股股东义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规则、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等多方面内容,具体修订对比情况如下:
| 修订前条款核心内容 | 修订后条款核心内容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6,239,16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9,907,307元。 |
|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总经理)、联席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
| 第四十三条第九项为“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无针对控股股东同业竞争、违规干预公司经营的细化约束条款。 | 第四十三条第九项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同时新增控股股东指示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需担责、控股股东实控人兼任董事长总裁需说明合理性并保障公司独立性等补充规则。 |
| 第八十三条仅笼统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未明确单独计票适用的具体场景,股东投票权征集规则表述较简略。 | 第八十三条明确列明9类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披露的具体事项,同时细化股东权利征集规则,明确不得对征集人设置不合理条件、征集需无偿且充分披露信息等要求。 |
| 第八十六条仅规定“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适用无明确强制要求。 | 第八十六条明确“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进一步扩大累积投票制适用覆盖范围。 |
| 第九十九条董事任职禁止情形未包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任的相关条款。 | 第九十九条新增“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作为董事任职禁止情形。 |
| 第一百〇一条董事忠实义务条款未对董事谋取商业机会、开展同类业务的信息披露作出强制要求。 | 第一百〇一条新增规定,董事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自营同类业务的,需充分说明原因、利益冲突防范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并予以披露。 |
| 董事会职权条款中包含聘任或解聘联席总裁的相关内容,总裁设置条款明确公司设联席总裁一名。 | 删除董事会聘任联席总裁的相关职权表述,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公司仅设总裁(总经理)一名,不再设置联席总裁岗位。 |
嘉元科技同时表示,本次相关议案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完整《公司章程》将同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