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宣城市雁翔水运公司因未安全航速航行及保持瞭望被张家港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部门严抓内河航行安全规范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关注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宣城市雁翔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及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瞭望的相关内河航行违法情形,被张家港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将被纳入涉事水运企业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的航行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宣城市雁翔水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5T
违法案由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22040362-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0
作出处罚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主体为宣城市雁翔水运有限责任公司,涉事违法案由为未采取安全航速航行、未按照要求保持了望(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4036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185T,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宣城雁翔水运收到张家港海事局1500元行政处罚,事由为未保持安全航速、未按要求瞭望,虽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日常航行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将影响其后续营运资质核验、航线审批等业务开展,需及时补全安全管控短板,规避后续合规风险。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