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齐斌因船舶违规停泊被舟山海事局罚款2900元 涉海上交通安全违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葛齐斌因涉及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行为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安全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舟山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公示信息完整公开了全流程处罚要素,也为海事领域同类停泊作业行为划定了合规红线。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作业活动的合规校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葛齐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02*******5011 |
| 违法案由 | 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32090065-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修正)第十八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舟山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葛齐斌,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或停泊危及其他船舶、海上设施的安全(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32090065-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1202*******5011,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修正)第十八条第(九)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舟山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舟山海事局对葛齐斌作出的2900元罚款处罚,系针对船舶违规停泊的合规警示,相关主体需严格对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全面排查停泊作业环节的安全隐患,杜绝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区域停泊,防范对其他船舶、海上设施造成安全威胁,切实筑牢海上航行作业的合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