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腾达航运因船舶污染物记录违规被唐山海事局罚款4000元 海事部门严打船舶环保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腾达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的相关违规行为,被唐山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海事部门的公示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
此次4000元的罚款处罚将直接计入该航运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作业审批等环节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腾达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6R |
| 违法案由 | 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403200005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唐山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安徽省腾达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未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4032000054-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056R,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唐山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完整的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航运企业的海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操作记录管理的法定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腾达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赵峰,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54人,注册资本5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桐城市鲟鱼镇。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赵峰 | 98.2353% | 5010 | 2005-04-27 | 2013-12-31 |
| 2 | 刘宏 | 0.9804% | 50 | 2005-04-27 | 2013-12-31 |
| 3 | 严云福 | 0.7843% | 40 | 2005-04-27 | 2013-12-31 |
点评分析
本次腾达航运因船舶污染物等操作记录不合规被唐山海事局罚款4000元,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造成实质影响。该事件暴露出公司船舶环保合规管理仍存疏漏,需尽快完善污染物相关操作的全流程监测与台账记录机制,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