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桂船务因船舶停泊未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3600元 涉事人员梁攀同被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华桂船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梁攀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企业进一步落实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同类安全隐患。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西华桂船务有限公司、梁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873B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7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贵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广西华桂船务有限公司与梁攀,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7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873B,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
点评分析
本次广西华桂船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被贵港海事局罚款3600元,虽单笔处罚金额不高,但暴露出公司日常船舶安全运营管理存在疏漏。该处罚会被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若后续同类违规频发,将影响企业后续船舶营运资质审核、相关业务申办效率,也会对企业行业合规口碑造成一定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