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做多错多”的消极思维
(来源:新华日报)
□ 胡波
“做多错多”,这句话在部分职场环境中被奉为“处世哲学”,成为一些人消极怠工的借口,个别党员干部也把它当成懒政“躺平”的遮羞布。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从概率上讲,事情做得越多,出错的可能性确实会增加,但“多做”与“多错”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真正导致出错的,往往不是做得多,而是做得不实、不精、不合规。许多优秀干部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履职,事情做得不少,却鲜有失误,既干出了成绩,也赢得了群众口碑。可见,“多做”并不必然导致“多错”。只要心怀敬畏、履职尽责、严守规矩,就能在“多做”中实现“少错”甚至“无错”。退一步说,即便“多做”确实增加了出错的可能,但因为害怕犯错就选择不做事,看似稳妥,实则是对职责的逃避、对使命的辜负。
实干才是硬道理。不能把“做多错多”当成不作为的挡箭牌。在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许多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鉴,唯有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才能闯出新路、打开新局。倘若人人都抱着“不做不错”的心态,事业何以推进发展何以突破?
不作为本身就是一种失职。在改革发展的时代浪潮中,不作为者终将被边缘化。一个干部的价值,不在于他是否犯错,而在于他是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讳疾忌医、不思悔改。每一次失误,都是一次宝贵的教训;每一次复盘,都是一次能力的跃升。对干部来说,关键是要增强责任意识,把每一次错误当作自我革新的契机,在反思中提升,在总结中进步,真正做到吃一堑长一智。
当然也要看到,在一些单位中可能出现“干得多、背锅多”的现象,让部分干事者寒心。这种现象的存在,反映出个别地方考核机制不科学、容错纠错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有关部门也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容错机制。同时,应当鼓励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明确“为公”与“为私”、“无心之失”与“明知故犯”的界限,让干事者有底气、有依靠、有安全感。组织上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做多错多”不再是干部的“心病”。
面对“做多错多”的消极思维,我们既要理性看待其背后的现实困境,更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作为、不担当的消极思维。唯有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以“踏石留印”的作风干事业,才能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