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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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98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7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6年 7月 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202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回购最高价格15.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3.30元/股,回购均价14.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9,578,60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7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白秋美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6年7月2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同时,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 2025年 12 月 1 日至2026 年11 月27 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主行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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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动主要为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还存在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注销的情况。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802,5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