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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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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4,48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33%。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61.0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4.88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联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成立,浙江梵天煦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成立,上述两家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正有序推进业务布局、市场拓展及产能筹备工作,若控股子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产能爬坡速度慢,或产品质量、价格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可能导致新业务发展未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卜晓华的减持计划公告。卜晓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36,27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72,54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合计不超过3,108,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除本次减持计划外,实际控制人卜晓华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在上述承诺期内,如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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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一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光强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一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光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卜晓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一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光强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7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8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aertWbp9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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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3:00-14: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女士,财务负责人赵一鸣先生,独立董事刘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3:00-14: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aertWbp9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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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唐庆芬女士

电话:0573-86026183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8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2026年1-6月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公司2026年7-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35,335.25元和信用减值准备1,911,212.9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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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026年7-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11,212.96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911,212.96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6年7-9月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990,824.30元,因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对应成本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990,824.30元。

(三)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6年7-9月计提一年以内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632.78元。

(四)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6年7-9月计提一年以上的质保金减值准备40,878.17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合并计提各项减值损失4,946,548.21元,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为4,946,548.21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本报告期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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