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关联交易解读:涉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 3名关联董事全程回避表决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0月20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了一项涉及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审议细节,该事项此前因涉及商业秘密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截至本次决议披露时暂缓披露事由已完全消除。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为《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表决环节,应参与表决董事共7人,其中3名关联董事贺荣明明、汪维、陈勇辉依法依规回避表决,最终由剩余4名非关联董事完成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全票同意,无反对票、弃权票,审议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此之前,该关联交易议案已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正式审议,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在关联交易事项中的知情权与权益保障。
本次会议同时明确,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关联投资相关的协议签署等全部后续具体操作事宜,相关交易的完整细节已同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中予以公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审议相关关键信息可整理为如下明细:
| 关联交易事项名称 | 参与表决董事总数 | 回避表决关联董事人数 |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 | 前置审议程序 | 后续授权安排 |
|---|---|---|---|---|---|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 | 7人 | 3人 |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投资相关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
从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审议流程来看,中旗新材在该事项的决策环节严格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独立董事前置审议的设置也进一步强化了关联交易的合规性约束,暂缓披露的处理完全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整体决策流程严谨规范,不存在程序瑕疵。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借助关联方资源拓展投资布局的常规类资本运作安排,后续相关交易的落地进展、具体投资标的、交易定价规则等细节将随后续信息披露逐步公开,市场可同步关注该事项对公司后续业务布局与资产结构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