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军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违规被太仓海事局罚款一千元 涉船舶航行合规红线需警惕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国军因涉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太仓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已同步纳入对应海事监管信用记录。
本次处罚针对内河船舶航行中的关键设备合规性要求作出,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日常运维责任,保障内河通航秩序的稳定。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国军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11203024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24*******845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太仓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王国军,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1203024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4*******8456,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太仓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国军成立日期2012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王国军,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商水县姚集乡华严寺市场。
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局对船员王国军的千元处罚,属于针对船舶A类设备运维违规的常规行政执法案例,警示航运从业者需严格落实内河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日常运维要求,故障或信息偏差需第一时间报备,避免因小疏漏触发合规风险,保障内河航行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