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团伙一年作案38起敲诈15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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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微博
【#仙人跳团伙一年作案38起敲诈155万#】#女局长被仙人跳团伙敲诈19万后免职#一个以“00”后为主要成员、包括多名在校大学生在内的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先后实施“仙人跳”38起,敲诈得手155万余元。其中,有三人因识破敲诈拒不支付钱款,“仙人跳”团伙成员报警后,该三名受害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为加强对成员的控制,生于2001年的主犯陈某在敲诈得款后,以“洗钱”为由将犯罪所得资金集中统一支配。同时,陈某还伙同他人向部分成员提供“放贷”或“借款”,以此捆绑并驱使该部分成员持续实施犯罪。期间,陈某为成员支付住宿、餐饮、整容、酒吧消费等费用,展示其经济实力,以达到激励与控制成员的双重目的,逐步形成以陈某为纠集者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起诉书等案卷材料显示,陈某等以泰安市某区一名女性局长包养未成年男孩为由,先后敲诈该局长19万元、诈骗1.5万元。案发后,该局长被免职。2024年10月12日到10月17日,被告人陈某、陈某宇(生于2007年1月)通过在抖音平台发布举报受害人霍某(女)挪用公款、包养未成年男孩的视频,并以与霍某发生关系后致陈某宇下体长痘等理由相威胁,迫使被害人霍某交付16万元。此外,2024年10月20日至22日,陈某假借爷爷生病用钱的名义,以举报霍某相威胁,迫使霍某交付3万元。相关案卷信息显示,霍某为泰安市某区某局局长。相关公告显示,该案案发后,霍某已被免职。目前,该团伙已被起诉至法院。10月18日,一名受害人告诉澎湃新闻,2026年3月开庭时他参加庭审了,法庭审理了4天,但目前尚未宣判。另一名受害人表示,他也收到了开庭通知,但他因有其他事情,未能旁听。这两名受害人均曾因“仙人跳”陷入刑案,最终检方以不构成犯罪为由,对他们不予起诉。#仙人跳后报警被强奸多名受害人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