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别只会截图,这样留证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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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早已不仅是“聊天”这么简单买东西、谈业务、写借条、下订单……越来越多的交易和约定都发生在方寸之间的对话框里可一旦翻脸手机里的聊天截图真的能作为证据吗?
这些情况,法院一般不予采信:1.聊天主体无法确定。聊天记录仅显示对方昵称,无法证明微信号属于案件当事人本人。2.聊天记录不完整,断章取义。提交内容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片段、删除了不利内容,不但不会被采信,还可能被认定为虚假举证。3.仅有截图没有原始载体。原始手机等载体是证明记录未被篡改的关键。开庭时如果对方不认可,而你又无法出示原始手机核实,截图可能直接“废掉”。4.无法证明是本人操作。微信号虽然具有唯一性,但在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手机号验证、实名认证信息、转账凭证显示的信息等进一步佐证账号的使用者身份。Part.3转账时备注“借款”,就一定有效吗?很多人以为,在微信转账时备注“借款”两个字,就能万无一失,但事情没这么简单。在实际案件中,法院认为:转账时单方备注“借款”,仅是转款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仅凭此就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如果对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这笔钱其实是其他性质的往来(比如货款、垫付款等),而你又拿不出借条、聊天记录中明确的借款意思等其他证据,法院将综合判断双方是否真正达成了借款的合意。换句话说,单单备注还不够,需要“双方都说清楚”。那怎么做才算稳妥?1.转账前:在微信聊天中先确认用途。比如,借钱给朋友时,在转钱前先发消息:“这笔钱是借款,约定什么时候还、利息多少”,对方明确回复同意后,再转账。2.转账时:在微信转账界面的“备注”栏中清晰标注款项性质,如“借款”“货款”“履约保证金”等,让备注与聊天记录相互印证。3.转账后:及时申请微信官方的“转账电子凭证”。在微信钱包中找到对应转账记录,点击“申请转账电子凭证”,按提示填写信息即可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凭证,上面会显示收款方的实名信息。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天平阳光客户端
编辑:廖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