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上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9%,本次被司法冻结130,415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0.28%,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本次司法冻结事项对应诉讼纠纷的涉诉金额为人民币325.13万元。
● 本次李上奎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比例较低,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李上奎先生已向法院申请变更保全标的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上奎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公司及李上奎先生暂未收到本次司法冻结对应的法律文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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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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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上奎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系申请人与李上奎先生之间的自然人合同纠纷,申请人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所致;本次司法冻结事项对应诉讼纠纷的涉诉金额为人民币325.13万元。诉讼主体仅涉及双方自然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本次被冻结股份占其个人持股总数及公司总股本比例均较低,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引发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三、针对股权冻结采取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上奎先生已向法院申请变更保全标的物,将妥善处理股份冻结及纠纷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