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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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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244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3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支付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三、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五、本基金将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7年1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六、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低于5亿份。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并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七、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八、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九、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单个账户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单个账户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十、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十一、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正式宣告成立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十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6年10月19日刊登在本公司官网(www.h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十三、 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28-028)咨询认购相关事宜。

十四、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十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一)市场风险

本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市场的变化将影响到基金的业绩。因此,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与个券业绩的变化、投资人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影响证券市场的各种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从而产生市场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

1、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经济、微观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可能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及行业的走势。

2、政策风险:因国家的各项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证券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投资收益,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当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将会引起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变化,进而影响基金的净值表现。

4、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果不能或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者不能履行合约规定的其它义务,或者其信用等级降低,将会导致债券价格下降,进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5、再投资风险:该风险与利率风险互为消长。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价格会上涨,而基金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将获得较低的收益率,再投资的风险加大;反之,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价格会下降,利率风险加大,但是利息的再投资收益会上升。

6、购买力风险:基金投资于债券所获得的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以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封闭期到期日前3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2)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3)管理人违约违规风险、托管人违约违规风险、专项计划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服务机构违规风险等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4)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至到期或回售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封闭期为63个月,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并于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四)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的表述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五)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2、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市场、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影响基金正常运作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债券

基金代码:029238

(二)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除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外,63个月,即基金合同生效至封闭期到期日之间的固定期限。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3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直销机构

名称: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法定代表人:李本刚

设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李侃音

电话:028-62003155

传真:028-6200313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28-028

网址:www.hxfund.com.cn

(八)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三)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现有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7年1月20日,期间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同时满足如下情形,本基金达到备案条件: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2)、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二百人。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费。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若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元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在认购期通过基金管理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3.00)/1.00=10,003.00份

即: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在认购期结束时,假设这10,000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3.00元,投资人账户登记有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3.00份。

(2)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3%。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3%)=9,970.09元

认购费用=10,000-9,970.09=29.91元

认购份额=(9,970.09+5.00)/1.00=9,975.09份

即: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元,可得到9,975.09份基金份额。

4、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5、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单个账户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单个账户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00至16:00。

2、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已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1)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的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签字复印件。投资者若提交其他证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提供同名银行卡原件并留存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并由投资者本人签字的《华西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适用)》;

4)填妥并由投资者本人签字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签署《投资人权益须知》;

6)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7)签署《投资者风险告知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机构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的开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华西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适用)》(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5)填妥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版)》,加盖预留印鉴;

6)填妥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章,如机构类型勾选“消极非金融机构”,请同时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7)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表(机构版)》,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8)填妥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信息表(法人公司)》,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留经办人签章;

9)填妥的《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10)填妥的《投资者风险告知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11)若需对共性材料进行备案,请填写《备案申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出示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3)预留银行的开户证明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15)提供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QFII、RQFII、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有);

16)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司章程(含公司股东及股权)或者股东协议1份;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投资者认购需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华西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签署《产品资料概要确认书》;

(3)出示投资者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划款回单或支票等。

4、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划拨

办理认购业务的投资者应通过预留银行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在交易申请当日16:00前汇入本公司直销柜台收款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到账。本公司直销柜台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431020100101680175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债券”。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直销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柜台收款账户的,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应于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资金。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法定代表人:李本刚

设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9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联系电话:028-6200316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

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成立时间:1997年5月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23,843.5356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22〕1611号

联系人:彭再发

联系电话:028-63288906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法定代表人:李本刚

设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李侃音

电话:028-62003155

传真:028-6200313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628-028

网址:www.hx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网址:www.gf.com.cn

客服电话:95575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网址: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95188-8

(3)兴业银行银银平台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网址:f.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5层526号

法定代表人:李本刚

设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电话:028-62003186

联系人:刘敬楷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至20楼

负责人:陈臻

经办律师:丁媛、王元婕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马剑英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培菁、马剑英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

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华西长盈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6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h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28-02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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