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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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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

●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董事长历军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本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历军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历军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历军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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