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新航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武汉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监管严保内河航行合规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新沂市新航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武汉海事局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及行政处罚法的对应条款作出,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60118-1-1,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8日。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涉事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作业资质核验、船舶航行审批等相关业务办理将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新沂市新航运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558B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8206011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8 |
| 作出处罚机关 | 武汉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新沂市新航运输有限公司的全量合规相关信息,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558B,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6011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武汉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新沂市新航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葛修辉,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新沂市新店镇。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葛修辉 | 95% | 47.5 | 2016-11-03 | 2015-01-07 |
| 2 | 朱克伍 | 5% | 2.5 | 2016-11-03 | 2016-11-17 |
事件点评
本次新航运输因未按规定航路航行被海事部门处罚1500元,虽单笔罚款金额较低,但属于合规警示类处罚,直接暴露出公司日常航行规则执行环节存在疏漏。该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海事信用档案,若后续同类违规重复发生,将直接影响公司后续航运资质核验、航线审批及相关业务开展,督促企业尽快补全航行合规管控流程,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