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6年“敬老月”活动倡议书
辽宁发布
全省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老年朋友们:
金秋送爽,菊香重阳。值此第十七个全国“敬老月”深入开展之际,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赓续中华孝道文化,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孝亲敬老文化的弘扬者。深化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用好全媒体宣传矩阵,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讲好敬老故事、选树爱老典型、褒扬助老行动,推动孝道文化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让孝亲敬老文化深入人心,推动敬老爱老助老在辽沈大地蔚然成风。
二、争做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奋斗者。推进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良性互动,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壮大银发经济,拓展普惠型老年优待服务。做实做细银发惠民促消费行动,推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落地见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健康义诊、科普宣讲等活动,为老年群体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设施的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帮扶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三、争做老年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各级党政机关要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守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实施“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深化“全国老年普法教育万里行”活动,下沉基层开展反诈防骗普法宣讲。紧盯保健食品、养老理财、养老旅游等涉老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处置力度,严厉打击涉老诈骗、欺老虐老行为,畅通老年维权渠道,守护好“钱袋子”,织密老年人权益防护网。
四、争做孝善和美家风的传承者。百善孝为先,行孝贵在实。广大家庭子女要常怀感恩之心,自觉履行赡养扶助法定义务,做到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多抽时间陪伴长辈,耐心倾听老人心声,用心守护家人安康,让家庭成为老年人安享晚年的温馨港湾,推动孝善和美家风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五、争做积极老龄理念的践行者。支持广大老年朋友发扬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进取精神,发挥阅历、经验和智慧优势,积极参与“银龄行动”,投身社区治理、扶弱助残、卫生健康、关心下一代等志愿服务。踊跃参与“乐享银龄”系列文体活动,主动走进老年学堂,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新时代绽放璀璨银龄光彩。
尊老敬老事关万家灯火,爱老助老贵在人人行动。让我们以“敬老月”为契机,怀敬老之心、行助老之举、践爱老之行,用心用情守护桑榆晚景,持续提升全省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每一位老年人共享辽宁振兴发展成果,安享幸福美满晚年!
衷心祝愿全省广大老年朋友重阳安康、福寿绵长!向所有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诚挚敬意!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8日
编辑:高春华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心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