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运食品经营部诉雨爱餐饮等买卖纠纷案11月19日开庭 明确交易权责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东运食品经营部作为原告,将上海雨爱餐饮有限公司、潘某列为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19日9点15分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嘉中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市场主体间常见的商事交易纠纷,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在案涉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上诉人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东运食品经营部 |
| 被告/被上诉人 | 上海雨爱餐饮有限公司、潘某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1-19 09:15:00 |
| 审理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嘉中法庭第六法庭 |
| 案号 | (2026)沪0114民初27559号 |
| 承办部门 | 嘉中人民法庭 |
| 主审人 | 顾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涉诉的两方主体分别为食品经营类市场主体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东运食品经营部,以及餐饮经营主体上海雨爱餐饮有限公司,双方本次纠纷围绕买卖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案件排期于2026年11月进入庭审环节,目前暂无公开的涉案标的金额信息,后续该案的庭审进展与裁判结果,将为同类食品供应类商事交易的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也提醒相关市场主体在日常交易中注意留存交易凭证、明确合同约定,规避潜在的交易纠纷风险。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属于市场主体间常见的食品供应类商事交易纠纷,目前暂无公开涉案标的金额,整体对涉事企业日常经营的直接影响有限。后续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案涉合同项下各方权责,也可为同类食品供应交易的权责界定提供司法参考,同时也提醒相关市场主体完善合同约定、留存交易凭证,规避交易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