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石屏运输站因未按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被吴淞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如东县石屏运输站因涉及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的违法案由,被吴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情形、处置结果等核心要素,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虽未对如东县石屏运输站施加实质性惩戒,但也对其日常运营中的船舶信号显示、标志悬挂合规性提出了明确警示,督促其后续严格落实海事管理相关规定,规避同类合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如东县石屏运输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644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12001004-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吴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如东县石屏运输站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1644,触发本次处置的违法情形为未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1004-1-1。吴淞海事局依据《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1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7日作出不予处罚的最终决定,这一处置方式既体现了海事执法的温度,也明确了轻微海事违法行为的合规认定边界,为辖区内航运相关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合规提供了清晰的参考指引。
天眼查数据显示,如东县石屏运输站成立日期1990年3月14日,法定代表人秦国庆,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3.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如东县石屏乡包庄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石屏砖瓦厂 | 56.8182% | 7.5 | 1990-03-14 | - |
| 2 | 个人投资基金 | 43.1818% | 5.7 | 1990-03-14 | - |
事件点评
如东县石屏运输站此次涉及未按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的海事轻微违法事项,最终被吴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是监管部门适用海事免罚清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合规处置结果。该结果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输经营、信用记录及后续海事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体现了海事领域对轻微无心过失行为的包容审慎监管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