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 你以为这些行为只是一般违法?小心涉黑涉恶!
东川发布
东检普法
带你认清十类
新型涉黑涉恶犯罪
你印象里的黑恶犯罪,
是否还停留在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这类显性暴力犯罪?
你以为的
网络开盒、水军攻击、强迫消费,
仅仅是普通违法或是民事纠纷?
在本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国家明确将
依托网络、以软暴力有组织实施的十类行为,
列为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打击重点。
一起来看
1.裸聊敲诈
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的行为。
2.色情敲诈
以亲缘、地缘等为纽带,引诱、裹挟未成年人,利用网络交友软件招嫖,通过发送假病历、PS图片等方式,以住院看病、告诉家人、报警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3.舆情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投诉举报等手段相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招工平台物色作案目标,假借应聘务工、承包劳务名义进入施工工地,刻意制造矛盾、放大劳务纠纷,在非法诉求被用工主体拒绝后,采取纠缠滋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手段,或以劳动仲裁、行政投诉、信访举报等方式施压胁迫,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食费、退场补偿费、工程款等不合理费用。
5.碰瓷敲诈
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恶意索赔
为牟取非法利益,以维权打假为幌子,故意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7.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他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8.网络暴力
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的行为。
9.网络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软暴力催收
在讨债过程中,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进行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东检提醒
正常维权不等于违法犯罪,如遭遇不法侵害,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12337扫黑除恶举报平台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