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取消积分入户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10月14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宣布将对全市户口迁入政策进行系统性修订。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规生效之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中关于积分入户的相关规定将同时停止执行。
此次改革的核心方向是“放开放宽”。在稳定居住就业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户,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一是在本市持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二是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湾区内地九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其中最近2年连续在佛山就业且已办理居住登记;三是在高明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或在该区稳定就业且已在湾区其他八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在高明区申请入户。
人才入户条件也进一步松绑。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即可申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员,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在佛山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申请;持优粤佛山卡A、B、C卡人员(不含柔性人才)亦可入户。上述人才的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