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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蔚食品诉两小南国餐饮主体买卖纠纷案11月17日开庭 涉款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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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丹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餐饮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17日14时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车墩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由该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将对涉事各方的日常经营合规梳理、相关款项结算流程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丹蔚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餐饮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7 14:00:00
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庭车墩第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7民初30268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严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分别为食品供应类企业上海丹蔚食品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小南国旗下的餐饮运营主体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小南国餐饮有限公司,纠纷围绕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展开,案件将于2026年11月进入庭审程序,目前暂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交易金额细节,后续庭审进展将直接关联双方此前相关食品供应合作的款项结算、权责划分等核心事项的最终认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丹蔚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单银,所属行业为其他食品批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莘莘路1弄7号-7。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
单银100%102036-10-01

点评分析

本次丹蔚食品起诉两家小南国旗下餐饮主体的买卖合同纠纷,目前尚未披露涉案金额,暂不会对涉事企业当前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冲击。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双方食品供应合作的权责划分与款项结算规则,也将倒逼涉事各方梳理自身经营合规流程,补全供应链合作的合同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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