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全国首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情况白皮书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州10月16日电 (方伟彬 陈康秀 杨海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全国首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情况白皮书,同步发布10个典型案例,旨在系统梳理近10年审判实践、统一裁判尺度、为企业出海提供规则指引。
白皮书共分五个部分。2016年至2025年,广东法院共办结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案件4574件,其中适用统一实体法条约278件、国际惯例48件、司法协助条约4248件,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法院,涵盖买卖合同、航空运输、货运代理、船舶碰撞、共同海损等约30类。
白皮书介绍,广东法院坚持“条约必须遵守”,根据加入、生效、保留声明等判断条约适用;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准许当事人排除条约适用,依法适用其援引的未对我国生效的国际条约。条约解释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为遵循,综合运用文义、体系、目的解释,并参考判例法摘要汇编等拓展依据。面对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信息时代交易变革,广东法院在电子送达、网络仲裁等新问题上准确适用国际规则。
近五年来,广东法院3宗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2宗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1宗入选最高法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典型案例,1宗入选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系统入库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众和化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广贞表示,白皮书为涉外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参考指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