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服务器导致智能设备批量失控,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用户损失谁来承担?律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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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法治日报
9月30日夜间,沃尔达品牌的智能插排在多地出现批量自动断电故障。事发恰逢国庆假期,大量使用该设备管控鱼缸供氧、水循环系统的消费者因假期外出未能及时处置,导致所饲养的观赏鱼因缺氧死亡。
图为消费者在此次事件中损失的鱼。
10月1日,沃尔达发布通告致歉,称服务器遭恶意黑客入侵攻击,强调本次故障“非产品质量问题、非操作问题,是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导致”,并称已报警。
据媒体报道,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立案侦查。
现如今,云端智能设备遭遇黑客攻击的事件并不少见,此类事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生产经营者负有哪些网络安全保障义务?云端控制的智能设备失控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消费者主张赔偿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实施黑客攻击的行为人涉嫌哪些罪名?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的专业解读。
云端智能设备遭遇黑客攻击,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生产经营者能否以此为由对用户主张免责?
马丽红:云端智能设备遭遇普通商业黑客攻击并不当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需同时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构成要件,通常指地震、洪水、战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极端客观情形。智能设备厂商作为云端服务的运营主体,对自有服务器的网络安全负有常态化防护义务,日常运营中遭遇黑客入侵是其通过合规安全投入即可预见、可防范的常见经营风险,远达不到“不可克服”的程度。
生产经营者仅以“遭黑客攻击”为由主张免责难以获得司法支持,因为其安全防护不足与消费者财产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者不能以第三人侵权为由完全免除自身对消费者的责任,应当先行向用户承担赔偿责任,事后可向实施网络攻击的第三方追偿。
依托云端服务器实现远程控制的智能设备,生产经营者负有哪些网络安全保障义务?
马丽红:依赖云端实现远程控制的智能设备生产经营者,法定义务集中在三个维度:
一是网络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生产经营者提供的网络产品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建立常态化漏洞排查、补丁更新机制,持续投入安全防护。
二是风险显著提示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产经营者必须在用户购买、激活设备时,以弹窗、醒目说明等方式明确告知“设备的远程控制功能依赖云端服务,若云端服务中断、被非法入侵,可能出现设备失控、非预期断电等故障”。
三是应急处置义务。生产经营者发现服务器被入侵、设备可能出现批量故障时,必须第一时间通过推送、短信通知在线用户采取应急措施。
云端控制的智能设备失控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消费者主张财产赔偿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损失金额通常如何认定?
马丽红:若经认定设备及配套云端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消费者的财产损失赔偿主张具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用户因设备失控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属于可主张赔偿的范畴。
司法实践中,损失金额通常按以下规则认定:优先以消费者提供的购买凭证、参照同类物品同期市场交易价核算直接损失;对特殊品类无明确购买凭证的,可通过司法鉴定、同类交易案例评估确定价值;若消费者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未采取合理减损措施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损失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对智能设备的云端服务器实施黑客攻击,涉嫌哪些罪名?
马丽红:恶意实施此类网络攻击的行为人,可能触犯多项刑事罪名。首先,突破厂商服务器防护、远程非法控制智能终端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若行为人主观上以泄愤、报复为目的,恶意远程控制设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攻击对象为经营性主体,导致其正常生产经营中断的,还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作者|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朱艺文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