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涉募集资金超额度使用等三项违规
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因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三项违规问题,监管部门对公司及董事长金李梅、董事会秘书胡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方面明确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根据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本次涉及的三项违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 违规事项类型 | 具体情况 | 涉及违规金额 | 后续处置情况 |
|---|---|---|---|
| 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 公司2026年4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月8日实际累计使用金额超出审议额度 | 130.65万元 |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将超额度使用的资金全额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不规范 | 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未载明独立董事意见 | - | - |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 | 未在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披露前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送,个别登记表缺少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 | - | -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董事长金李梅、董秘胡岭对上述全部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依据相关监管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告知相关主体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不停止该监管措施的执行。
华光新材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后续将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资本市场各项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管理体系,杜绝类似违规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