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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议案 贾战宁以99.48%同意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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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5号公司六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连兴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核心议程为审议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9,115,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17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853,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赵传淼,独立董事方泽南、刘宏灿、李伟相,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战宁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回避股数(股) 表决结果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98596256 99.48% 519700 0.52% 0 0.00% 0 通过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43120 58.85% 519700 41.15% 0 0.00% 0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程兴、廖敏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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