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弘燊海运公司因船舶排可见黑烟被泰州海事局罚款1000元 涉大气污染防治合规警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浙江弘燊海运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环境违法情形,被泰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部门强化长江水域船舶污染管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具体执法体现。
此次针对涉事海运企业的处罚决定,将直接纳入该企业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在长江流域的航行作业资质核验、船舶进出港便利化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浙江弘燊海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E125 |
| 违法案由 | 船舶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3037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执法的涉事主体为浙江弘燊海运有限公司,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其所属船舶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30376-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E125,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本次处罚严格依照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执行,也向航运市场主体明确了船舶大气排放合规的监管红线,督促相关航运企业强化所属船舶的运维管理,避免出现违规排放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浙江弘燊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16日,法定代表人王仁利,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5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3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港城路2号二楼(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王仁利 | 40% | 400 | 2041-02-02 | 2021-06-16 |
| 2 | 熊昕悦 | 20% | 200 | 2041-02-02 | 2021-06-16 |
| 3 | 徐培雷 | 20% | 200 | 2041-02-02 | 2021-06-16 |
| 4 | 徐松林 | 20% | 200 | 2041-02-02 | 2021-06-16 |
事件点评
浙江弘燊海运此次因船舶违规排放黑烟被泰州海事局处以千元罚款,虽处罚金额较低,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资金流造成实质影响,但该处罚属于合规警示,暴露出企业在船舶大气污染管控环节存在疏漏。企业需及时排查船舶尾气治理短板,完善内部环保运维机制,避免后续出现更严重的环保违规,触发更高额处罚或影响航运资质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