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七金因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被宝山海事局罚款200元 海事部门严打海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齐七金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被宝山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案由明确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对应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齐七金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82000232-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101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宝山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齐七金,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82000232-1-2,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1014,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宝山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宝山海事局对齐七金作出200元小额罚款,事由为船舶超出检验证书核定载重线运货,属于海上营运的轻微合规瑕疵。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主体严格对照检验证书核定参数开展营运,及时排查载重类违规风险,避免后续出现更严重的海事安全隐患与大额惩戒,对规范日常航运操作、筑牢海上作业合规底线具备明确的提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