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为凤因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被泉州海事局罚款7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海上岗位安全管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郭为凤因涉及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泉州海事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作出,相关公示信息已在海事管理部门官方渠道公开,该处罚记录将对涉事船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评价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郭为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501*******3638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8042040023-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泉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公示信息明确,本次涉事的行政相对人为郭为凤,其违法事实对应的案由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42040023-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501*******3638,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泉州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海事违法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航行作业的值班纪律约束,督促广大船员严格落实岗位值守要求,保障海上通航环境安全有序。
事件点评
本次泉州海事局对船员郭为凤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作出7000元罚款的公示,是严格落地《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监管举措。该处罚明确了船员岗位操作的红线边界,督促涉事船员及航运相关主体强化岗位合规意识,防范海上航行安全隐患,对维护辖区海上通航秩序、夯实航运作业安全底线具备明确的警示约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