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东联航运公司因未按规定标明船名等被南京海事局罚款5000元 涉船舶标识违规海事处罚落地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公示,也将对涉事航运企业的内河航运合规运营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落实内河航行标识规范要求。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987U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6041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涉事主体为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60417-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987U,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崔恒意,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52.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2.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东台市金海东路(市总工会楼下)。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丁富宏 | 76.1905% | 40 | 2001-02-27 | - |
| 2 | 宋阿娣 | 23.8095% | 12.5 | 2001-02-27 | - |
事件点评
东台市东联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未按规定标识船名等合规问题被南京海事局处以5000元罚款,该处罚属于内河航运领域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置。本次处罚金额较低,且适用从轻条款,未对企业正常航运经营造成实质性冲击,但也警示企业需强化船舶标识合规管理,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