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芹因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离岗被宜昌海事局罚款1000元 海事部门严抓船员值班合规底线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汪芹因涉及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宜昌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管理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公示信息完整公开,明确标注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执行内容,为海事领域从业人员合规操作提供了清晰的警示参照。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海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涉事船员后续的从业资质核验、岗位任职评估等环节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被处罚人名称) | 汪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227*******1826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52030574-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宜昌海事局 |
本次宜昌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汪芹,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52030574-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227*******1826,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宜昌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船员岗位值班纪律约束,督促航运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范,保障水上航行作业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汪芹成立日期2006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汪芹,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城关欢乐街。
事件点评
本次宜昌海事局对船员汪芹作出千元罚款处罚,属于船员个人违反值班规定的常规行政惩戒,未涉及任何航运企业主体责任,不会对关联航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信用造成直接负面影响。相关企业可借此案例强化在岗船员的值班纪律宣贯,规避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