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欧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欧梅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欧梅女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2017年至2026年先后就职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广州工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具备金融从业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欧梅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欧梅女士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欧梅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欧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欧梅女士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欧梅女士董秘任职报送,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欧梅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2017年至2026年先后就职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广州工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6年10月加入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