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78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